来俊臣在《问罪卷》中写道“审之勿悯,刑之非轻,无不招也。或以拒死,畏罪释耳。”意思就是审讯不得心存怜悯,动刑切莫心慈手软,如此审案,没有不招认的。若因拒不认罪而被刑讯致亡,用畏罪寻死来解释即可。在《刑罚卷》又道:“人不言罪,加其罪逾彼;证不可得,伪其证率真。刑有不及,陷无不至;不患罪无名,患上不疑也。”针对不愿认罪,那就在原控之上罪加一等;拿不到罪证,那就逼真地伪造罪行证据。
套不上刑则就加以诬陷,任何罪行都可编造出来;不用怕定罪无名,只怕上面不会产生猜疑。在《瓜蔓卷》中,他这样总结自己的经验:“事不至大,无以惊人。案不及众,功之匪显。上以求安,下以邀宠。其冤固有,未可免也。”也就是说:不把案子搞成惊天大案,就不能引起大家的注意。不让案子牵连出一大批人,就不足以显示出办案人的能力。而这样做会让上级有安全感,更会让下级获得宠幸。此类恐怖文字在《罗织经》中比比皆是,读来让人不寒而栗、毛骨悚然,简直就是“邢讯逼供”之鼻祖!
来俊臣被诛,百姓相庆于道路
有了《罗织经》这套“邪恶”理论做指导,来俊臣如鱼得水,伙同手下爪牙“起告密之刑,制罗织之狱”,大臣、宗室被其枉杀灭族者达数千家,人人自危以求自保,个个生活在恐怖之中,“相见莫敢交谈”。更甚于当时官员入朝即与家人作别:“不知复相见否?”。他还发明名目繁多的刑讯办法,如“每鞫囚,无问轻重,多以醋灌鼻,禁地牢中,或盛之甕中,以火圜绕炙之”等等(《新唐书.来俊臣传》),种种酷刑,备极苦毒,不一而足。来俊臣以逼供为趣,以施暴为勇,以杀人为乐,以作恶为荣,毫无人性可言!
“多行不义必自毙”。已臻疯狂的来俊臣仗着武则天的宠信作恶多端,树敌无数,万岁通天二年终因得罪武氏诸王及太平公主被诛。斩首那天,洛阳城的老百姓“无问士庶男女,相庆于道路”,都高兴的说:“自此后卧,乃背得著床,不尔,朝不谋夕矣!”。来俊臣人头刚一落地,百姓蜂拥而上“竞剐其肉,斯须尽矣”(《新唐书.来俊臣传》)。来俊臣被处死后,其酷吏党徒皆被流放岭南,延续数年之久的恐怖“酷吏政治”终告结束。